美国空军鬼怪II米格杀 1972-1973 (2020修订版)

USAF F-4 Phantom II MiG Killers 1972-73 (2020修订版)

第四章 王牌的造就

1972年8月,又有4架米格机被击落,首先获得战果的是一支美国海军的交换机组。8月12日,美国海军交换飞行员拉瑞.理查德(Larry Richard)少校和陆战队的后座麦克.埃特尔(Mike Ettel)少校随58TFS中队一起前往安沛以南执行一次全天候侦察任务,随后接到警报说在30英里开外出现敌机,理查德中校“Dodge”小队的3架F-4E和一架RF-4C立刻分成两支双机编队,其中一支在高空掩护“Dodge 1”,后者已经转向那两架米格-21。

他们放慢速度,扔掉副油箱后简单地拉出一个大弯,“Dodge 1”和“2”在未被发觉的情况下绕到那两架米格机身后。距离2英里时,拉瑞.理查德通过轴线自动瞄准将其中一架银色的米格-21锁定,距离1300英尺时,他发射了一枚AIM-7E-2,就在导弹命中前几秒钟,米格机飞行员发现了身后导弹发射的白烟,立刻大过载转向“Dodge 1”,两机座舱贴着座舱相互擦过。理查德和埃特尔解除锁定,将目标转向第二架米格机----一架浅绿色迷彩涂装的米格-21。他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长机向下俯冲逃回家去了。理查德从距离目标1英里处发射了第二枚AIM-7,这枚导弹将这架米格-21的整个尾巴炸飞。

1972年10月,2架58TFS中队的F-4E在执行空战战斗空中巡逻任务时接受空中加油。两架飞机都挂满了AIM-7E和AIM-9J,此外还有一台AN/ALQ-101(V)-3电子对抗吊舱和一台AN/ALQ-87电子对抗吊舱。

2架58TFS中队的F-4E在执行战斗空中巡逻任务是接受空中加油

整个战斗中,担任理查德僚机的RF-4C机组始终保持对战斗的观察,任务结束后他们坚持要给那架无武装的RF-4C画上半颗红五星。理查德和埃特尔的战果被“Dodge 3”机组李.威廉姆斯(Lee Williams)中校和后座汤姆.利齐(Tom Leach)少校确认。

飞行“箔条”

陷入困境中的箔条投放编队在8月15日得到了机会来展示他们攻击性,这次,他们遭到了米格-21的拦截。当时编队的4号机F-4E 69-7235由弗雷德.谢夫勒(Fred Sheffler)和马克.梅森(Mark Massen)上尉驾驶,所有的8架飞机都来自336TFS“火箭人”中队。谢夫勒回忆道:

“当我们抵达乌汶的时候,8TFW联队想把我们拆开来分派到其它中队里去,我们飞的是F-4E,而他们还在使用F-4D。当这些事情传到我们的前任联队长科顿.希尔德雷斯(Cotton Hildreth)准将的耳中后,他拍案而起说‘不行!’我们的中队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了。我认为8TFW联队为了报复我们,让我们中队长时间执行轰炸任务。我们的座右铭很快变成了‘Dumb Bombs, Smart Bombs(铁炸弹,灵巧炸弹)’,我们的任务几乎全部都是近距离空中支援和所有‘铁炸弹’空袭行动。

1972年夏,弗雷德.谢夫勒在F-4E座舱里的自拍。

弗雷德.谢夫勒

“落到336TFS中队头上最不受欢迎的任务就是投放干扰箔条,这种情况下,我们自嘲为‘箔条人’。最新研发的AN/ALE-38箔条投放吊舱就是最先于乌隆基地投入使用的,他们的一支编队错误地将一个吊舱在老挝上空扔掉了,结果任务就落到了乌汶基地上(可投放的组件从挂架上移除了,以便挂载吊舱)。当我们以八架飞机并排编队飞行时,飞机的机腹中线挂架上挂载了4枚箔条炸弹,为编队提供垂直方向的保护,防止地空导弹的攻击。此外,左前方的麻雀挂点还挂有干扰吊舱,以防止前方的导弹来袭。我们先于野鼬鼠编队抵达目标上空。”

该中队的飞行员相信这些箔条炸弹除了能保护轰炸机群以外还能保护他们自己。在弗雷德参与过的一次任务中,他至少躲开了70枚向鬼怪II飞来的SA-2地空导弹,但这只在F-4躲到箔条下方去时才有效。8月15日,这支箔条投放编队有两个任务方向,越池(Viet Tri)火电站和富寿(Phu Tho)的铁路桥,这两个目标由两支不同的编队分别用激光制导炸弹进行轰炸。“Date”小队,由中队长大卫.韦斯特(David C Vest)中校带队,“Palm”小队由鲁迪.祖伯布勒(Rudy V Zuberbuhler)上尉带队,机群一路轰鸣直接向目标区奔去。

作为中队的标准化和评估官,弗雷德.谢夫勒把另一名飞行员蒂姆.利伯托尔(Tim Libertore)安插为“Date 2”,以便做技术验证。这就让谢夫勒作为小队的4号机飞行在编队的最右侧----顺理成章地让他得以发现一架米格-21突然从他右主翼下方200英尺处掠过。却几乎没有收到任何警告。平时都正常的地面管制台和海军指挥舰当天都“哑巴”了。首先在米格机出现前几秒钟发出警告的是来自岘港的“Pistol”小队。